南陽政府東側地塊,具體坐落于江蘇省鹽城市大豐區南陽鎮,地處幸福路北側與興陽路東側的交匯處。本次調查地塊的四至范圍明確如下:東至東旺村集體農田(地塊外),南至幸福路道路紅線,西至興陽路道路紅線,北至東旺村集體農田(地塊外),用地面積24031m2(約合36.047畝)。原權屬為江蘇鑫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該企業于2013年8月經公開掛牌競拍獲得地塊使用權,并于2014年完成土地登記,土地證號為大土國用〔2014〕688號,因資金等因素影響,該地塊始終未動工建設,最終于2016年12月由鹽城市大豐區土地儲備中心收儲。
根據《南陽政府東側地塊規劃設計條件》可知,該地塊未來規劃用地為居住用地,對照《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自然資發〔2023〕234號),本地塊用地代碼為070103三類城鎮住宅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受鹽城市大豐區土地儲備中心委托,對南陽政府東側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得到以下結論:
調查地塊現狀為農田,地塊內種植蔬菜。未發現外來堆土和固體廢物堆放,地下無管線經過,現場未發現明顯的污染痕跡,現場踏勘過程中未聞到異常氣味,未發現植物異常生長的情況,地塊中部有1條東西走向的封閉型溝渠,不與外界水體連通,經核實主要用于農田灌溉,渠內水體無異常顏色。
經調查,地塊周邊500米范圍內共有企業18家。其中,生產型企業16家、工貿企業1家、污水處理企業1家;涉及主要行業包括通用設備制造業(含黑色金屬鑄造、有色金屬鑄造、閥門和旋塞制造、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未列明通用設備制造業)、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其他倉儲業、污水處理以及再生利用等,無石化、電鍍、焦化等重污染行業企業。上述企業均已針對污染物排放采取相應處置措施,未發生過污染物泄漏及超標排放情況,且未發生過因環境污染引發的投訴事件。
通過對區域水文資料調查,本區域地塊地形平坦,地下水徑流緩慢,處于相對停滯狀態,來自地表的污染物不易在橫向和縱向方向遷移擴散到土壤和地下水中,未發現潛在污染源,本地塊被污染的可能性較低。
地塊內土壤表層快速檢測數據顯示,調查地塊內快篩點位重金屬含量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第一類用地篩選值,且與對照點位檢測結果相差較小,調查地塊土壤各項指標均滿足相關標準要求。
同時為進一步確認該地塊是否受周邊工業企業影響,在地塊紅線以內選取6個快篩代表性點位及1個對照點位開展取樣測試,共計送樣8個樣品(含1個平行樣),檢測指標:錳、鉻、鎳、銅、鋅、鉬、鎘、汞、砷、鉛、鉻(六價)、苯酚、甲醛、苯并[a]芘、間-二甲苯、對-二甲苯、鄰-二甲苯、石油烴C10-C40、氟化物、pH。
結果顯示:所有點位的上述指標含量,均未超過以下標準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要求:《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 13/T 5216-2022)、《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 32/T 4712-2024)、《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 4403/T 67-2020),表明地塊土壤環境質量符合第一類用地管控要求。
通過對區域水文資料調查,本區域地塊地形平坦,地下水徑流緩慢,處于相對停滯狀態,來自地表的污染物不易在橫向和縱向方向遷移擴散到土壤和地下水中,未發現潛在污染源,本地塊被污染的可能性較低。
依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要求,對南陽政府東側地塊開展了第一階段的現場踏勘、資料收集及人員訪談,各種途徑獲得的信息基本一致,得到以下結論:
通過對調查地塊的歷史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及現場快速檢測,可以得出調查地塊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該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